数据交换服务是指客户提供资金购买杭州包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多地数据中心的计算资源/带宽资源/其它资源,从而与花卷交换中心其它会员交换数据的服务。该使用条款约束杭州包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所运营花卷交换中心与提供的产品与服务。
本条款所提及的当事人的定义如下:
花卷交换中心是由杭州包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所运营,并向其成员/客户提供互联网数据交换的综合平台,下称“花卷交换中心”。就本条款中,以下提及的网站或服务,包含各类互联网数据交换服务、互联网专用线路服务,均称“服务”。 当第一人称代词( 花卷交换中心、我中心、我公司、我们、我们的等)在本条款中使用,均指杭州包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商业实体。
作为花卷交换中心的成员,在本条款中可能以任意第二人称代替。
在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服务器时,承诺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站从事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定、行政规章,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有害信息。您对您的经营行为和发布的信息违反上述规定而引起的任何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给花卷交换中心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您必须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保留自己网络内的访问日志记录,包括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IP)、域名等。该记录在国家有关机构依法查询时必须提供。您自行承担由于您未按规定保留相关记录或提供相关记录而引起的全部责任。
您承诺不会利用花卷交换中心从事互联网上为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共道德所禁止的或不欢迎的活动,同时承诺不为他人发布上述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或本使用条款约定的信息内容提供任何便利。您承认花卷交换中心有权根据我们自己谨慎的判断来决定您发布的内容是否构成违反合同或者国家的有关规定并据此停止对您的数据交换服务接入,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您承担,上述活动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 使用服务连接非法竞赛、赌博、非法彩票、发送垃圾邮件或任何重复并未经请求的信息。
- 诽谤、辱骂、骚扰、跟踪、威胁或以其他方式侵犯他人合法权利(如隐私权和公开权)。
- 出版、发布、上传、分发或传播任何诽谤,猥亵或其他非法内容,如儿童色情或虚拟儿童色情制品。
- 发表、张贴、上传、分发或散布煽动歧视、仇恨或暴力对待一个人或因其种族、宗教或民族中的任何的主题、名称、材料或信息。
- 使用侵犯任何版权、商标、专利、商业秘密或任何一方的其他所有权的任何材料或信息。
- 上传含有病毒、木马、蠕虫、定时恶意程序或以删除、损坏文件为目的,或任何其他类似的软件或程序,可能损害他人财产的文件。
- 下载、发布任何您知道或者理应知道不能被合法传播的文件。
- 扫描、嗅探其他网络主机的端口,除非这是受到对方书面允许的,其他任何理由均为禁止的。
您应向花卷交换中心提交您的营业执照或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在上述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花卷交换中心。因您的行为或者不作为而产生的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您应按时向花卷交换中心交纳会员费用。
在下属情形下终止,终止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
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破产。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或者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一方严重违反本条款,另一方根据本条款的约定解除会员关系。
因不可抗力而解除会员关系或者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会员关系。
依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而终止。
在会员关系有效期内,如果您提出终止要求,应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花卷交换中心,但您已缴纳的当月费用不得要求返还。
您需在会员关系到期前支付续约款项,逾期未支付续约款项则双方认同会员关系执行终止,花卷交换中心届时将关闭交换端口,对您造成影响的,花卷交换中心不承担责任。
花卷交换中心基于服务、技术升级的需要,或因基础设施扩容或其它工程建设的需要,实施线路检修、服务措施更新、以及设备更新、搬迁、数据中心迁移、工程割接、网络及软件升级等施工建设、技术改造与网络调整等行为和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调整等引起的数据安全问题和服务器访问速度下降或中断,您亦认同不属于花卷交换中心违约。
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条款的约定,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时间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如该方未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少损失的,就损失扩大的部分该方应对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在事件消除后,应立刻恢复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本条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可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国家政策的突然变动和罢工等。
本条款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电信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计算机行业规范。
本条款的解除、终止或者本条款有关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本条款关于条款的解释、违约责任、知识产权、法律适用、责任限制、补偿及争议解决的有关规定的效力。
如果本条款中任何条款根据适用的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条款的其它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条款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对本条款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条款目的和文本原义及业界通行的理解和惯例进行,并且应当将本条款中各细则及有关附件作为一个整体来理解和解释。本条款内的标题不影响本条款的解释。
订立本条款所依据的法律、行政规定、规章发生变化,本条款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条款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条款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条款相关内容或者终止条款的履行。
在本条款有效期内,因花卷交换中心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您同意花卷交换中心可以将其在本条款中的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第三方权利/义务的承受者,但第三方应保留您在本条款中的权利不会因此而受到不利影响。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条款。任何一方在履行过程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终止本条款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本条款的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之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花卷交换中心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条款为准。
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条款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可转移、许可给第三方,除非一方进行重组、合并或者名称变更,但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其书面同意。